周五,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“罗诉韦德案”(Roe v. Wade),结束了近 50 年以来的联邦宪法对堕胎权的保护,并允许美国各州颁令禁止堕胎。这一判决让全美朝野上下一片哗然。自此,堕胎不再是受联邦宪法保护的权利,美国人可能将失去堕胎自由。
关于这一判决,我们需要知道这5点。
什么是“罗诉韦德案”
(Roe v. Wade)?
事情还得从1969年说起。当时生活在德州的Norma McCorvey(化名Jane Roe)意外怀孕,想要堕胎。但当时的德州法律禁止堕胎,除非强奸等特殊情况。
Roe本想谎称性侵,但因证据不足,未获认可。之后Roe又想找地下诊所堕胎,但发现地下堕胎诊所都被查封了。
无奈的Roe转而寻求妇女权益组织的帮助。妇女组织为Roe找了两位律师,一纸诉状将达拉斯地方检察官Henry Wade告到了美国联邦法院, 指控德州的堕胎法是违宪的。
1973 年 1 月,最高法院以 7 :2 判决Roe胜诉。最高法院表示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“正当程序条款”中的“隐私权”,保护了孕妇流产的权利,并申明选择堕胎的权利是“基本权利”。自此美国妇女堕胎的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。
本次推翻判例缘起——多布斯案
本次推翻判例是美国最高法院对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(Dobbs v. Jackson Women’s Health Organization)的裁决。
该案的缘起是密西西比州在2018年通过的《胎龄法》(Gestational Age Act)。该法禁止女性在怀孕15周之后做堕胎手术(紧急情况除外)。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(Jackson Women’s Health Organization)对此不满,向联邦地区法院提出诉讼,要求阻止这一州法的实施。
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的请求得到了联邦地区法院、联邦巡回法院的支持。但密西西比州方面不服,将此案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。
最终的判决认可了密西西比州的《胎龄法》,也就否定了Roe案以来美国妇女的堕胎自由。由此之故,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下属的密西西比州唯一的堕胎机构——杰克逊妇女健康中心也将被关闭。
而此前,自 1973 年罗诉韦德案裁决以来,最高法院不允许各州禁止在胎儿在子宫外存活大约 24 周之前终止妊娠。
各州对堕胎法案的反应
当允许堕胎的决定权回到各州后,包括阿拉巴马州、阿肯色州、爱达荷州、肯塔基州、路易斯安那州、密西西比州、密苏里州在内的几个州马上颁布了立即禁止堕胎的所谓“触发法”。下图是全美将全面禁止堕胎或对堕胎加以限制的州的分布图(图片来自纽约时报,版权属原作者)。
还有几个州虽暂未明确表示,但未来很有可能也会禁止堕胎,分布如下图(图片来自华盛顿邮报,版权属原作者)。
还有10个州暂未确定,将视未来党派政治形势而定。
还有2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仍旧保护孕妇堕胎权,在那里可以合法堕胎。
流产药物也将由各州自行管理
除了流产手术的实施是否禁止由各州自行决定外,流产药物也将由各州自行管理。
虽然药物流产目前已获得FDA的批准,孕妇可在受孕后长10 周内使用,孕妇也被允许通过邮件获得药物。但孕妇仍然必须通过经过认证的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获得这些药物,而当地的医务人员能否提供这些药物则要受当地法律制约。
如果我们所在的州未来禁止堕胎,即使我们从允许堕胎的州的医师那里获得流产药物,我们可能遭到法律制裁。
今年到目前为止,已经有至少12 个州立法机构禁止了药物堕胎或施加了限制,对包括邮寄堕胎药、远程医疗等发布了禁令。
避孕药具或受影响
在推翻“罗诉韦德案”的裁决后,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·托马斯(Clarence Thomas)又呼吁重新考虑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(Griswold v. Connecticut)。
最高法院当时对该案的裁决确立了已婚夫妇使用避孕措施的权利。他表示要”纠正这些先例中确立的错误”。未来有可能我们采取避孕措施的权利也要被剥夺。
国会和总统能做什么吗?
代表司法权的最高法院是美国三权分立政治中的 一环,与之制衡的总统和国会不能做些什么吗?
目前来看,国会能做的很有限。虽然国会有权通过联邦层面的立法保证美国妇女的堕胎自由,但实现起来困难重重。目前众参两院尚未能就是否法案达成共识。众议院议长南希·佩洛西(Nancy Pelosi )表示,她正在关注中期选举。立法能否通过与未来中期选举的结果关系密切。
而拜登总统在白宫发表讲话时表示,他无法在联邦层面赋予堕胎权利,只能呼吁国会这样做。
(整理自网络、新闻)